东莞临时工如何了解使用管理办法?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,通常以日薪计酬。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低工资的保障。东莞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。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,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,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。
第一条、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,满足公司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,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、招用范围和条件。
第二条、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、临时、季节性工作,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。
第三条、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,即年满18岁,且身体健康,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。
第四条、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;确有困难时,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。
第三章、招用程序。
第五条、按照人力资源计划、工作需要,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。
第六条、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,安排临时用工计划。
第七条、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。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。
第八条、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,一式若干份,公司、员工、劳动部门分存。
第九条、劳动合同期满,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。
第十条、东莞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。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。
第十一条。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、有关补贴,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。
第十二条。临时工的劳保用品,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。
第十三条。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、病假、事假待遇,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。